6.每个年龄组男、女团体赛一个单位只能报一个团体,每一团体每队男、女运动员报名人数至少4人最多6人。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也不能跨年龄组参赛。
7.单项赛双打不允许跨单位、跨年龄组配对。
8.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登陆“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传真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9.通讯地址:
(1)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电话:(010)87183493、87183494
传真:(010)67101051
E-mail:22550817@qq.com
网络报名地址:http://1.202.133.2:8082
(2)唐山九江体育中心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惠兴大街999号
邮编:064400
联系人:周立娜
电话:18713873006
传真:(0315)7576082
10.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须住在大会组委会的指定酒店。如需提前报到须经赛区同意食宿费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各年龄组均进行单淘汰赛。
2.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双打、第二单打。
3.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一方首先获得二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
(二)单项赛
1.单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2.双打根据报名对数决定比赛办法。
3.单循环赛均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确定比赛顺序。但赛事裁判长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
(三)弃权和罢赛按2016年全国羽毛球团体和单项锦标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羽毛球技术考核项目另定。技术考核评分标准同2014年乙组比赛的评分标准。
(五)运动员最后个人名次按每位运动员技术考评得分、身体素质测试得分及比赛成绩得分之和排列,技术考评与身体素质测试各占40%,比赛成绩占20%。
(六)不参加身体素质测验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七)单打未进入前16名者比赛分为零。
(八)规则、用球和服装要求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由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比赛服装:按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男、女团体均录取前3名。
(二)各年龄组技术考核、身体素质测试和比赛成绩3项得分之和均录取个人前8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人员,名单另发。
(二)赛区正、副裁判长及10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不足名额及司线员由赛区选调。
(三)正、副裁判长于赛前3天,编排长和编排裁判员于赛前4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8日至5月18日在安徽省铜陵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甲组(18岁):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二)乙组(16岁、17岁):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三)混合双打(甲组、乙组运动员可跨组参赛)。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
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厦
门、八一、武汉、广州、东莞共22个单位。
(二)参赛人员
1.只有2017年在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2.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其余为超编人员。
3.超编人员需自行解决食宿交通,超编教练员、运动员需交纳报名费。
4.只有正式报名的教练员(含超编)才能对本队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
5.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组织4名调研人员参加大会调研工作。
(三)参赛要求
1.甲组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8岁(1999年出生)。
2.乙组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6、17岁(2001、2000年出生且参加骨龄检测合格者)。
3.单项赛中男女双打项目不得跨组跨单位配对;混双项目不得跨单位配对。
4.团体赛不允许运动员兼项,不允许运动员跨年龄组参加团体赛。
5.国家队队员可按照国家队要求升组参加单项赛。
(四)报名和报到
1.团体赛每个队的每个组别可报男、女各4-6名运动员。
2.单项赛每个运动员最多可以报2个项目参赛。
3.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情况由所在单位负责。
4.各参赛单位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5.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登陆“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传真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6.通讯地址
(1)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电话:(010)87183493、87183494
传真:(010)67101051
E-mail:22550817@qq.com
网络报名地址:http://1.202.133.2:8082
(2)安徽省铜陵市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翠湖三路701号
邮编:244000
联系人:沈兵
电话:15609631618
传真:(0562)5815288
7.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须住在大会组委会的运动队接待酒店。如需提前报到须经赛区同意,食宿费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各组均进行单淘汰赛决出冠、亚军(无附加赛)。
2.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但出场顺序为双打、第一单打、第二单打。
3.每次团体赛采用三场两胜制,一方首先获胜两场比赛,即胜该次团体赛。
(二)单项赛
各项比赛均分2个阶段进行。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第一阶段单循环赛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决出各组男、女单打、双打和混双冠、亚军(无附加赛)。抽签编排方案由裁判长和编排长制定并报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批准。
(三)单项循环赛均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确定比赛顺序,但赛事裁判长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
(四)弃权和罢赛按2016年全国羽毛球团体锦标赛和单项锦标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规则、用球和服装要求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由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比赛服装:按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各单项赛均录取前3名给予奖牌、证书奖励;5-8名给予证书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裁判员
1.正、副裁判长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编排长负责比赛的抽签编排工作,名单另发。
2.中国羽毛球协会统一选派国家级以上裁判员60名(名单另发)。
3.承办单位选派50名有级别的裁判员担任辅助裁判工作。
4.正、副裁判长于赛前3天,编排长和编排裁判员于赛前4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青少年羽毛球分站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于2017年6月9日至6月14日在安徽省淮北市举行。
第二站于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甲组(17岁、18岁):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乙组(15岁、16岁):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
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厦
门、八一、武汉、广州、东莞共22个单位。
(二)参加人员
1.只有2017年在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2.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其余为超编人员。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足4名(含)的单位,可报教练员1名,该教练员兼任领队。
3.超编人员需自行解决食宿交通,超编教练员、运动员需交纳报名费。
4.只有正式报名的教练员(含超编)才能对本队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
(三)年龄规定
1.甲组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7岁、18岁(2000、1999年出生且参加骨龄检测合格者)。
2.乙组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5岁、16岁(2002、2001年出生且参加骨龄检测合格者)。
(四)报名和报到
1.一名运动员最多可以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
2.参赛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和跨单位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参赛资格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审查。
4.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情况由所在单位负责。
5.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6.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登录“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传真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7.通讯地址
(1)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电话:(010)87183493、87183494
传真:(010)67101051
E-mail:22550817@qq.com
网络报名地址:http://1.202.133.2∶8082
(2)安徽省淮北市羽毛球协会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南路淮北市羽毛球协会
邮编:235000
联系人:孟杨东
电话:13856198888
传真:(0561)3952277
(3)浙江省宁波市羽毛球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兴路360号
联系人:孙博
电话:13567852111
传真:(0574)55666530
8.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须住在大会组委会的指定酒店。如需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食宿费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裁判长和编排长根据实际报名人 数决定第一阶段单循环赛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
(二)弃权和罢赛按2016年全国羽毛球单项锦标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则、用球和服装要求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由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比赛服装:按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5个单项均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不足6名参赛运动员的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裁判员
1.正、副裁判长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编排长负责比赛的抽签编排工作,名单分发。
2.中国羽毛球协会统一选派国家级以上裁判员30名,名单另发。
3.承担单位选派20名裁判等级的裁判员担任辅助裁判工作。
4.正、副裁判长于赛前3天,编排长和编排裁判员于赛前4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少年甲组羽毛球比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8月20日至8月25日在江西省瑞昌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14岁、15岁年龄组男、女团体。
(二)14岁、15岁年龄组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
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厦
门、解放军、武汉、广州、东莞共22个单位。
(二)参加人员
1.只有2017年在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2.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年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其余为超编人员。
3.超编人员需自行解决食宿交通,超编教练员、运动员需交纳报名费。
4.只有正式报名的教练员(含超编)才能对本队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
(三)年龄规定
小年龄组的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4岁(2003年出生且参加骨龄检测合格者)。
大年龄组的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5岁(2002年出生且参加骨龄检测合格者)。
(四)报名和报到
1.运动员必须是2017年在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且参赛年龄符合规定要求。
2.运动员参赛资格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审查。
3.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情况由所在单位负责。
4.各参赛单位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5.各单位在报名时,按技术水平排列顺序,以便于抽签编排。
6.每个年龄组男、女团体赛一个单位只能报男女各一个团体,每一团体每队男、女运动员报名人数至少各4人。团体赛运动员不允许兼项,也不能跨年龄组参赛。
7.单项赛双打和混双不允许跨单位配对。
8.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登陆“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传真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9.通讯地址:
(1)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电话:(010)87183493、87183494
传真:(010)67101051
E-mail:22550817@qq.com
网络报名地址:http://1.202.133.2:8082
(2)江西省瑞昌市政协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杨林大道170-1号
邮编:332200
联系人:周祥(15979976117)
电话:(0792)4232465
传真:(0792)4232465
E-mail:1537481785@qq.com
10.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必须住在大会组委会指定的酒店。如需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食宿费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各年龄组均进行单淘汰赛。
2.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但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双打、第二单打。
3.每次团体赛采用三场两胜制,一方首先获胜两场比赛,即胜该次团体赛。
(二)单项赛
1.单打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2.双打项目根据报名对数决定比赛办法。
3.单循环赛均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确定比赛顺序,但赛事裁判长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
(三)弃权和罢赛按2016年全国羽毛球团体和单项锦标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素质必测项目有10次低重心四点跑;3分钟双摇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抽测项目:100公尺跑、1500公尺跑、20公尺×5次往返冲刺跑(三选一)。抽测项目由身体素质裁判长在赛区抽签决定。如遇不可预见原因,乒羽中心有权决定抽测项目。
(五)不参加身体素质测验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六)单打未进入前16名者比赛分为零。
(七)规则、用球和服装要求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比赛服装:按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男、女团体均录取前3名。
(二)个人综合名次:各年龄组男、女单打、双打及混双均录取前8名。综合名次录取均以素质测验得分、比赛得分二者积分之和为总分,按总分多少排列名次。总分相等,比赛名次较前者名次列前。
男、女14岁组总分=素质测验得分40%+比赛得分60%
男、女15岁组总分=素质测验得分30%+比赛得分70%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由乒羽中心选派人员,名单另发。
(二)正、副裁判长,10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不足名额及测验裁判员、司线员由赛区选调。
(三)正副裁判长于赛前3天,编排长和编排裁判员于赛前4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由国家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羽毛球冠军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
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厦
门、八一、武汉、广州、东莞共22个单位。
(二)参赛人数
只有2017年在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男、女运动员各8名。其余为超编人员。超编人员需按组委会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只有正式报名的教练员(含超编)才能对本队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
(三)年龄规定
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6岁以上(2001年以前出生)。
(四)报名和报到
1.团体赛
每个单位参加混合团体赛的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8名。
2.单项赛
(1)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应按各自在队内的技术顺序报名。
(2)技术顺序以赛前中国羽协公布的最新运动员积分排名为准。报名参加男、女双打,混合双打配对的积分,均按赛前中国羽协公布的运动员最新积分排名中,两个运动员各自在该单项中最高排位的积分的二分之一之和计算。
(3)在五个单项的比赛中,各参赛单位每个项目必须报2人(对)以上运动员参加比赛。
(4)每个运动员最多可以报2个单项的比赛。
3.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所在队负责。
4.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5.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登陆“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传真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不接受报名。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6.通讯地址
(1)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电话:(010) 87183493、87183494
传真:(010) 67101051
E-mail:22550817@qq.com
(2)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东新6路体育馆 C区
邮编:365000
联系人:陈淑清
电话:13950915019
传真:(059)88224878
E-maill:fjsmtycsq@163.com
7.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且入住大会组委会的指定酒店。如需提前报到须经赛区同意,食宿费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进行由 5个单项组成的五场制混合团体赛,其中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各一场。
2.出场顺序为: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如遇特殊情况,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出场顺序。
3.第一阶段分A、 B、C 、 D四个组进行单循环赛,比赛顺序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同组中来自相同省份的代表队之间的比赛最先进行;第二阶段进行各小组同名次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
4.根据赛前中国羽协公布的最新的运动员积分排名,参赛队报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中,五个单项积分排名最高的五位(对)运动员积分之和,为该队的团体积分。其中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运动员的积分为两个运动员各自在该单项中最高排位的积分的二分之一之和。按照团体积分排名,位列前四名的运动队为种子,其余各队按团体积分名次分批经抽签进各组。
5.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每一次团体赛必须打满五场。第二阶段同名次淘汰赛及附加赛的每一次团体赛为五场三胜制。
6. 在一次混合团体赛中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参加2个单项,且不得连场。
(二)单项赛
1.5个单项均分预赛和正赛两个阶段进行单淘汰赛(无附加赛)。按照赛前中国羽协公布的各单项最新积分排名,前16的选手(对)直接进入正赛。其余选手通过预赛决出前16(对)进入正赛。
2.抽签后,若有单项种子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乒羽中心有权对种子位置进行调整。
(三)弃权和罢赛按2016年全国羽毛球单项、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规则、用球和比赛服装要求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比赛服装:按照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第一名获得冠军奖杯;团体和五个单项的前三名获得奖牌,团体和五个单项的前八名录获得证书。
(二)比赛设置奖金,团体赛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0元;各单项赛第一名奖励30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0元、并列第三名各奖励7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各奖励4000元。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人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裁判员
1.正、副裁判长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编排长负责比赛的抽签编排工作。
2.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60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名单另发。
3.有级别的辅助裁判员60名由承办单位选派。
4. 正、副裁判长及检录长于赛前3天,编排长和编排裁判于赛前4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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